在同一单位内同时持有社保和证书,不构成挂证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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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家公司也是人才辈出。考虑到你的生意本来就是违法的,你还敢投诉吗?没想到他竟然敢向机构投诉【捂脸】。
没想到双方都是老虎吧?
我们来看看这封信的原文。
信内容:
我是一家建筑猎头公司。 2022年5月,我向福建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提供了总体方案,高级工程师没有收到钱。我今年没有收到钱。我一直拨打福州市市长热线12345,通过电话和民政通进行投诉举报。 (我找了这家公司的加盟证明,也批准了,但是没有给我代理费,所以我想投诉。)
福州12345收到我的举报后,直接转至福建省住建厅。福建省住建厅的答复是,张超与其签订了劳动合同,并购买了社保。我提交了我们提供的证明文件和张超是关联人的证明。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给我统一答复称,张超已与福建省邮电规划设计院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社保。
(我在福建省报了12335,但住房城乡建设厅的回复是该人才已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购买的社保合法合规。)
我和联系福建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的人有聊天记录,里面明确写着张超是关联人,并且在聊天记录中,福建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再三叮嘱我要让人才去做。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并未审查有关闵正通实名及就业邀请的事实证据。他们只检查了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障两个方面。他们没有看我提供的任何证据。这个回避最重要问题的答案其实是保护了福建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如果你处理这件事情,我可以认为是一种核准登记注册行为。希望有关部门严惩该公司,还我们一个公道。我只有一个要求给我钱,那就是我的劳动成果。
(我手头有聊天记录为证,上面明明写着这个人是关联人,但是住房城乡建设部不看事实,依然认为是合规、合规的)机构不承认这个结果,要求这个单位严格调查,为了公平起见,给我我的代理费。)
虽然中介提供了聊天记录,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不是公安机关,无法确定聊天记录的真实性。即使相信是真的,也没有确凿的证据,而且家里有合同,有正常的社保。表明此人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
任何人都会认为这是正常的雇佣关系,你们的聊天记录无法推翻具有法律责任的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所以,这个中介只能吃哑巴亏,也无法向任何地方解释。
当然,如果这个中介有后台的话。嘿嘿。这不是结果。
现阶段判断社保隶属关系的方法是看你购买的社保单位和证件所在单位是否是同一单位。如果你们在同一家公司,你们就是一个人,一个人。如果有劳动合同,那就是正常雇佣关系。这种员工有事就去公司,每天没事就请假。关系正常。
现在反映的是你的证件所在单位和社保单位不是同一个。只有这种情况才算有关联。
这就是为什么很多单位都需要唯一的社保证明。而且社保单的价格也坚挺,也受到企业的青睐。
事实上,这个中介的报道毫无意义。劳动合同是国家承认的,但你的聊天记录却没有人承认。
无论如何,两端都不是好鸟。
好了,文章到这里就结束啦,如果本次分享的在同一单位内同时持有社保和证书,不构成挂证行为和问题对您有所帮助,还望关注下本站哦!
相关问答
答: 所谓的“挂证”,是指一个人名义上是在一家公司就业,但实际上并没有进行正常的工作或提供劳动服务。这种情况,主要为了获取企业的社会保险、缴纳税费等福利待遇,而并非真正参与到公司的业务活动中。 这是一种不合理的行为,因为企业和个人都需要依法履行义务,并承担相对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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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例如,对于一些以“挂证”的方式获取社会保障的个体而言,如果发生意外或疾病时,他们会失去了正常的劳动能力,也无法得到其他人的帮助,只能依靠有限的社会救助。 这不仅损害了个人自身利益,也会增加社会福利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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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如果一个人名义上是在一家公司工作,但实际并没有进行劳动付出,单纯是为了获取社会保险或其他福利,这就是不合法的“挂证”行为。 这违背了国家关于就业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也损害了企业的形象和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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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因此,我们应该倡导合法、正常的就业方式,按照劳务合同规定,双方履行职责,共同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同时,也鼓励企业诚信经营,规范员工管理制度,维护自身利益和社会秩序的良性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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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区分是否为“挂证”,主要看一个关键点:是劳动关系真实存在的,还是仅仅存在于形式上。 如果你名义上与公司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并实际进行工作、提供劳动价值,那么就属于合法就业,即便社保和证书都在同一家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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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反之,如果只是为了获取权益而虚假履行合同义务,没有实际劳动付出,那么就是“挂证”行为。 识别“挂证”需要结合多方面信息,例如: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资发放情况、税金缴纳记录等。 一旦发现涉嫌“挂证”行为,应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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